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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系統分級與資安防護基準作業規定(已於108年3月5日停止適用)

資安會報為妥適防範各政府機關(構)資訊系統潛在資安威脅,以確保政府服務效能,於99年訂定「資訊系統分類分級與鑑別機制參考手冊」。我國政經情勢特殊,面對全球複雜多變的資通訊環境,以及日益嚴重的資安威脅,為持續精進各項資安防護工作。爰於104年配合「政府機關(構)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作業規定」之研修及分行實施,參考資通訊科技發展與網路攻防演練、政府機關(構)資安健診、系統滲透測試、稽核等結果,進行參考手冊研修,並將名稱調整為「資訊系統分級與資安防護基準作業規定」。詳細內容請參閱「資訊系統分級與資安防護基準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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