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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公務機關資安稽核概況報告

為協助各機關強化資通安全(以下稱資安)防護工作之完整性及有效性,透過持續改善提升資安防護水準,本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以下稱資安會報)自90年起每年選定重要機關辦理資安外部稽核。資通安全管理法(以下稱資安法)於108年正式施行,明定公務機關應稽核其所屬或監督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本院爰依前述規定辦理109年公務機關資安稽核,並依同法第5條規定,公布「109年度公務機關資安稽核概況報告」(以下稱本報告),並送立法院備查。

本報告針對受稽機關之資安稽核結果提出應改善事項,協助其據以持續改善及精進各項資安防護措施,降低資安風險,本院並由稽核結果中彙整發布共同發現之待改善事項,提供各級公務機關據以檢討策進資安防護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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