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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108 年開放申請經營行動寬頻業務競價作業各得標者名單、得標標的及其得標金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9 年 2 月 21 日

發文字號:通傳綜規字第 10940004380 號

主旨:公告 108 年開放申請經營行動寬頻業務競價作業各得標者名單、得標標的及其得標金。

依據:電信法第 14 條第 6 項授權訂定之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第 33 條之 5 第 1 項。

公告事項:

  • 一、108 年開放申請經營行動寬頻業務競價作業各得標者名單、得標標的及其得標金(如附表)。
  • 二、行動寬頻業務得標者得選擇以一次繳清或分期繳納方式繳納得標金,並以電匯方式匯入戶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許可費戶」、帳號「05038501050006」;繳納得標金方式經選定後,不得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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