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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正「行動寬頻業務競價作業應行注意事項」,名稱並修正為「行動寬頻業務競價作業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04 年 11 月 16 日

發文字號:通傳綜規字第 10440030780 號

附件:
修正「行動寬頻業務競價作業應行注意事項」,名稱並修正為「行動寬頻業務競價作業注意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行動寬頻業務競價作業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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