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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104 年 7 月 16 日

發文字號:通傳綜規字第 10440019560 號、通傳綜規字第 10440019570 號

修正「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

附修正「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

修正「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
附修正「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

主任委員 石 世 豪

備註: 修正「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部分條文連結
修正「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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