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網站顏色切換 深色模式
進階搜尋
關閉搜尋
:::

預告修正「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草案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國民國 104 年 6 月 18 日

發文字號:通傳綜規字第 10440017200 號

主旨:預告修正「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 一、修正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二、修正依據:電信法第十四條第六項。
  • 三、「無線寬頻接取業務管理規則」第四十九條、第五十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民眾服務」選項下「公告訊息」之「法規草案預告」網頁。
  •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刋登公報隔日起 10 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一)承辦單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綜合規劃處
    • (二)地址:10052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 1 段 50 號
    • (三)電話:02-33438136
    • (四)傳真:02-23433938
    •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返回頁面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