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第三次部務會議逐字稿
-
-
-
-
主秘首先是部務會議列管事項的辦理情形。我們有一項追蹤的事項,就是資訊處要完成全球資訊網的維運作業要點,這個要點資訊處已經完成,將在本次會議的案由二報告,我們看這個要點,等一下大家的意見再決定這個事項是否解除列管。
-
-
-
-
-
產業署謝謝部、次長協助過去在籌備跟成立之後的科技預算,前幾天的立法院審查,我們目前初審還順利 OK。113 年的部分,產業署也努力爭取經費來協助產業的發展,有些於行政院國科會的討論時,希望請部、次長再多幫我們講一些,讓我們就預算的爭取可以比較順暢,今天剛好感恩節,所以謝謝大家(笑)。
-
-
-
-
闕河鳴剛剛那個 OK,我們的做法是抓緊六大核心產業、四大韌性,因為科會辦這次要我們做一些分類,初期產業署跟韌性建設司應該有把一些計畫整併,所以很感謝策略司這邊做了這些整併,後面如果有需要到科技辦溝通的項目,我們再密集聯繫。
-
-
-
-
-
-
唐鳳對。我前幾天簽公文,有看到搭配 700 個衛星接收點的韌性,有關於產業部分的通傳韌性提案,我也看了一下,我就寫說要把新聞業放在前面,因為在我們韌性司設定的情境當中,顯然新聞報導傳播出去是非常重要的。
-
唐鳳類似這樣的情況,未來我們也要持續跨司署對齊需求。如果接到委員的訊息是類似「你們另一支計劃說某件事很重要,但在這支計劃看起來並沒有優先處理這件事」,就要立刻告訴五長,我們就來處理。有沒有補充的?
-
(與會者皆無意見)
-
-
-
-
-
-
-
-
-
-
-
-
-
-
-
-
多元創新司我對分工沒有太大的意見。在 11 月 18 日本部召開開放資料諮詢小組會議時,有委員肯定本部網站是以 CC0 的授權方式來對外宣告,他進一步希望未來評估將本網站所有的資料以開放的格式直接揭露在網站上,他希望規劃在資料上稿的時候,就完成結構化的處理,所以像部長所說的紙本式的東西可能要改良。
-
-
-
-
唐鳳當然多元創新這邊主要是資料的部分,也就是把網站導入資料的部分,在其他的部會大概都需要兩區用不同的授權條款。而因為我們採用 CC0 授權,它同時是資料授權跟資訊授權,所以不用分兩塊來處理,就可以用同一個技術把它完成。
-
唐鳳我覺得委員的提議滿好的,有點像你開瀏覽器看的時候是 web2,但是你裝 IPFS 是可以看到 web3,也可以做到打開的時候是全球資訊網,如果用資料來看是全球資料網,所以我覺得是滿好的提議,我們就往這個角度來進行。
-
-
-
-
-
-
-
-
-
-
-
唐鳳因為大部分的資料集,都是用裡面最嚴格的當作整個資料集的授權,所以只要混進某個有限制的,版權所有、翻印必究,最外面就不能用 CC0 了。這個原則是適用所有資料集的,也就是當時全字庫案討論這麼久的主要原因。
-
唐鳳我的具體建議是,如果不是開放資料的授權,像剛剛所講的研究案,如果沒有辦法符合規範,我們就用超連結出去。因為如果放在網站內容裡,而不是超連結出去的話,就會跑到 IPFS,你連誰 copy 都不知道,不可能執行侵權訴訟,也不可撤回,就是等於放到分散式帳本的感覺。所以我們是在這種技術環境之下,如果要主張著作權,也就是提著作權告訴的,可能是放在別的網址連過去會比較好。
-
-
-
-
-
-
-
-
-
-
-
-
民主網絡司這件事跟推動 Open Data 的時候是一模一樣的事情,當時各機關擔心的也是資料放出去,如果有錯怎麼辦?所以當時我們在訂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的時候,就將免責納入條款內,開放資料的機關,只負一個責任,也就是當資料有錯的時候就必須要處理,並不會因為這個錯誤而被懲處,也許可以用這種方式,也就是當發現有問題的時候,比如民主司提供的資料,後來發現 Key 錯了,只要負責把它修正掉即可。
-
唐鳳所以聽起來是一個具體的提案,也就是改成「如果未善盡資料更正」之類的,講成外面發生有問題,知道了不要不改,只有這種情況之下才處分,也就是外面都跟你說,你也收到了,而且還不改,只有這一種的時候處分,其他的時候都是免責的。意思是這樣嗎?
-
-
-
-
-
-
-
-
-
-
-
唐鳳所以這樣聽起來,大家願意給資訊處敘獎的權限,至於懲處,僅限是在這種很明顯外界已經認為有問題、我們也收到有問題、資訊處通知大家有問題,但是還不改的極端情況,聽起來是這樣的意思。資訊處有沒有意見?
-
-
產業署過去在經濟部相關的新聞稿,工業局跟經濟部同步會一起上稿,來這邊因為署有政策的規劃,像我們比較重要的活動,部、次長都會出現,所以像這種新聞發布是有時效性,請問是要透過策略司幫我們掛上去,但還是要上稿申請單?
-
-
-
-
-
-
法制處報告部長,法制處針對簡報第 7 頁涉及到「五、非本國語系之網站單元」,在第一點、第二點涉及到主管法規英譯的部分,剛剛有提到我們要比全國法規的規範更嚴格,但是全國法規的英譯是行政院頒的,並不是新訂來分類,而是法規公布之後要三個月內要完成,另外也涉及投資或者是貿易或者是著作財產權有關的要兩個月內完成,另外也有得展期的情況,所以相關的制度運作,基本上比較完整一點,差異也不大,所以可以考慮辦理規範的要求依行政院來處理。
-
法制處第二次業務會議那一次,部長垂詢法規英譯有漏掉的部分,我們再檢視確實是有漏掉,在 46 部的法規裡面,我們檢視了有 37 部要英譯,現在也都已經完成人工作業的部分,這個部分也完成了,已經掛在我們的主管法規系統當中。
-
-
-
-
-
-
-
-
-
-
-
唐鳳如果大家都 ok 的話,很謝謝,像剛才大家有提到的,這可能會是一個示範性的要點,未來不會只有我們自己在用,大家都會參考的,所以我想這個程序發布的過程中,也要請不只是法制,當然法制非常重要,大家都是利害關係人,多看一看,如果覺得有窒礙難行之處的話,隨時提出來討論,然後我們就會按照我們的要點程序來頒布,我們就往下。
-
-
-
-
-
-
唐鳳非常感謝這個報告。先問一下,我們按照這樣的期程,我們在第一季(3 月)前會有一個好比剛剛講的那一些量測方式,到底新的 KPI 怎麼用,像行動或是應用服務的虧損如何重新定義等等,所有這些方向 3 月就會確定?
-
-
唐鳳瞭解。另外,因為當時委員們也有提到像數政司本來就有的調查,還有從資料治理的角度來看,多元司有一些連結,還有通傳創新,這些你的想法是什麼?也就是像外部委員一樣,提一些意見或者我們會直接跟這幾個司、署或跟研究團隊互動?
-
韌性建設司跟部長說明,我們上週就已經開始找相關的研究團隊,不管是數政司或者是多元司都有建議,我們建議他們一定要找過來,當然還有包含產業署,我們會把這個部分提出來,也就是規格要先開出來,像剛剛所說的定義、服務的對象與範圍等等,還有融合應用服務怎麼樣可以往上媒合這一塊,當然我現在只能講一個概念,但是執行上會把相關的情形提出來。
-
-
-
葉寧我這一塊沒有很熟,以我過去的理解,有一個是國際上普遍的困擾,「Universal Service」的範圍到底多大,美國花了滿長的時間做立法的討論之後,才把寬頻放進來,我們看起來已經很自然在管理辦法已經訂進去了,這個問題會比較小。
-
葉寧但是另一個比較難的問題是「許願」的方式,我不知道這樣講是不是正確,目前最大的「許願者」是「國會」。但難免會發生會吵的人有糖吃,一方面是我們困擾、一方面是我們的 discretion,2013 年 ITU 有一個「Universal Service Fund and Digital Inclusion for All」,「for All」的意思是會強調多方利害關係人,而很多國家還做不到 Digital Inclusion,我們早就開始做了,這個報告會建議研究團隊或者是司裡去看一看,他們所謂的 Best Practice 有 12 個指標,有一些可以處理剛剛所講的困擾部分,像第 6 點有提到「High level of transparency, visibility and accountability to all stakeholders」這個是部長非常熟悉的,還有第 7 點「Active participation in and input from all concerned stakeholders...」如果要回到比較數位部風格的話,對於多元利害關係人的參與、透明及課責性,說不定可以請研究團隊瞭解,我知道執行會非常困難。
-
-
-
唐鳳對。像之前地方有議員有配合款,也有議員轉成參與式預算,也滿成功的。但是那個的前提是,里長們要完全瞭解這件事,而且覺得對他們來講是有好處的,這個放在全國——嚴格來講是全國有需要的地區——難度當然比全國性的參與預算低一點,但很可能比縣市議會要高,所以在治理能力上是不是要來挑戰這一題?我自己是很有興趣,因為這是我的研究主題,但是會需要滿多的配套。我想這個是值得研究的。
-
-
-
唐鳳第 13 頁這邊,其實嚴格來講,這個才是我們真正要面對的。現在即使是在偏遠地區的這些里長、會跟立委陳情的朋友,要先讓他進入這張簡報的情境當中。也就是說,要讓實際在地的人,瞭解到你現在之所以要 30 萬才可以接一條線,而且還要陳情的原因,是因為後面有這些結構。
-
唐鳳我覺得總要從某個地方開始,所以部務會議公開簡報,然後簡報弄成大家看得懂的,才能轉譯成各地的利害相關者可以瞭解的狀態。另外,其實剛剛葉寧講得很好,也就是一些實際的指標,如果有家戶只有門牌,根本也沒有水電,然後就算成我們的分母,這個對普及服務也不是很公平。
-
唐鳳所以說,無論是數位機會調查或者是其他相關的,可以提供更完整圖層資料的話,我覺得這都很有幫助,這有點像之前國發會地方創生實際在推之前,先做了一個疊合很多圖層 TESAS 平臺是很像的,這真的需要滿大的投資。但說起來,我們的管理費相當充裕,要做也是做得到的,所以我個人是很支持剛剛葉寧講的這個方向。
-
-
-
-
唐鳳這案就這樣子。我想放在這邊報告就是一個宣示,回來看我們部務會議紀錄的人,知道明年 3 月以前就要把這一題處理到某個程度,中間有任何的想法不管是透過相關的司署或者是跟韌性司本來就很熟的人,說不定會感興趣的電信業者都可以盡量來表示意見,我們的研究團隊會納入這些利害相關人的想法。
-
-
-
-
-
主計處部長、次長跟長官大家好,主計處資料要作更正,因為立法院審查本部預算安排在 12 月 1 日。因為禮拜一有產業署、資安署打前鋒給我們示範,如果未來詢答完,取得委員提案要跟拜託委員的時候,要取得委員的書面資料,這部分我們在作業上,產生一點小小的狀況,本部處理時,希望大家可以按照委員的意思來調整。
-
-
-
葉寧闕次跟主秘委託我去進行跟 NCC 業務細節的分工討論,兩次會議已經處理到一個狀態,非常感謝韌性司、資源司、法制處的同仁,雖然大家吵吵鬧鬧,但是越來越有 reunion 的感覺,本部跟 NCC 的同仁都逐漸體會,我們還是會長相左右,應該要團結力量大。
-
-
葉寧第二,因為從前大家是同一個部會,所以各部會發文的時候,也都搞不清楚狀況,但是如果某個業務是兩部會都會有的,就各自回報,像永續的這件事,大家都會有,不會只有我們有、通傳會沒有,另外如果有單一窗口的,內部成本就不要外溢,可以從互動當中建立默契。
-
-
-
唐鳳我講一下今天院會的時候,蘇院長很謝謝大家,也提醒我們各部會同仁,投票當日也是假日,除秘書長已組成「行政院應變小組」密切關注掌握投票秩序外,全體閣員仍要繃緊神經,並能隨時因應召集,屆時全員務必到齊,也請相關業務主管同仁要能因應所有狀況。
-
-
-
-
唐鳳以「政府數位服務指引」的精神,如果開發出來只給部內跟兩署使用的話,有一點比較侷限,但像我們所制定的零信任的資安規則、遠距辦公配套等等,最後不只是我們在用,而是很快大家都知道有這件事。
-
唐鳳同樣的道理,無論是主計在核銷方面或者是秘書處的工作,又或者是剛剛中、英文翻譯的法制處工作,也就是幕僚處的作業,如果我們有發展出比較成熟的流程,而且也採用拋棄著作權等等的方式公開,我想會造福滿多單位,特別是比較沒有資源從頭建置的地方政府。所以可以採行比較像全國通用性系統的規劃方式,也就是一開始利害關係人盤比較多一點,但並不是一下子要解決所有的人的所有問題,而是可以當作通用性的系統來做。
-
-
主秘整理的過程中,如果可以 follow 數位服務政府指引的方向,第一個是要蒐集利害關係人的意見、需求等等,數位政府司是不是可以協助我來處理這些方面的事,也就是實際上一個一個步驟 run 下來,也看看指引的適用性,另外一方面,如果最後得到好的系統,大家用起來滿順暢的系統,這也是我們的目的。
-
-
數位政府司我會建議這部分再討論,因為以前在國發會的時候,包含核銷跟人事的制度都有一條鞭,如果以共用服務的角度來講,應該都有了,只是現在在初期還沒有辦法完整導入那一個部分,其實不太像我們對民眾那邊的利害關係人還不知道,或者是資源還不清楚,就用服務指引一步步來看到底要調查什麼,其實已經知道有了,只是還沒有辦法在現階段完整導入,情境上不太一樣,我們可以再討論看看怎麼樣協助。
-
-
唐鳳我具體建議,我們經過這幾次的巡迴,其實已經大概知道各司署裡面,對於這一個部分很有想法的同仁是哪一些,其中也包含一些駐點的人員,所以也許先用這個當作利害關係人,並不是從頭跑,而是從中間收斂一些需求的情況,不一定要跑整個流程。我們只是要搞清楚這個流程還有哪一些可以調整的,也就是比較輕量級的,每一天能省幾分鐘的話,還是不錯的。
-
唐鳳像我之前在院本部的時候,其實也常常聽到不管是工程會、主總等等,最上面的角度其實都已經配套了,從他們的角度來看,很多問題已經以共通系統解決了,但是我們如果實際到第一線,常常是剛好知道總處有這個講法的承辦人很容易溝通,但換了一個承辦人就未必是這樣子,中間的差別就是只有一個教戰守則,跟實際有實戰經驗的差別。我們累積這樣的經驗還是不錯的,並不是數位政府司全部要自己做,而是出了一些比較熟悉的人,跟我們在巡迴的過程中有很多想法的朋友,共同組成工作圈,就由主秘來帶領。
-
發布單位:數位發展部
建立日期:2022-11-24
更新日期:2022-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