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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電信事業申請無線電頻率核配審查收費標準」第二條

數位發展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 年 2 月 13 日

發文字號:數位資源字第 1146000347 號
 

主旨:預告修正「電信事業申請無線電頻率核配審查收費標準」第二條。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 一、修正機關:數位發展部。
  • 二、修正依據:電信管理法第九十二條。
  • 三、「電信事業申請無線電頻率核配審查收費標準」第二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moda.gov.tw/),「資訊服務」項下「法規查詢」選項下「草案預告」網頁。
  • 四、本案主要係配合新修正之無線電頻率供應計畫,爰修正部分規定。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 60 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一)承辦單位:數位發展部資源管理司。
    • (二)地址: 100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 143 號。
    • (三)聯絡人:詹技正
    • (四)電話:( 02 ) 23800722 。
    • (五)傳真:( 02 ) 23800799。
    •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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