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上級或監督機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否需提供資通安全維護計畫範本?
- 一、有關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內容,已置於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網站之資安法規專區(網址:https://moda.gov.tw/ACS/laws/documents/680)中。
- 二、上級或監督機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亦得視需要提供維護計畫範本供所屬或所管機關參用。(詳參資安法第16、17條說明)。
發布單位:資通安全署
建立日期:2022-06-23
更新日期:202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