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 有關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填報,是否可由上級機關統一提報?
各機關應依本身執行情形各自於系統中填報辦理情形,惟考量部分機關人力問題,其上級機關、監督機關或上級政府得協助辦理資料填報作業;前揭填報內容仍應以各該機關之實際執行情形為準,並應分別填報,不可整併或彙整提報。
發布單位:資通安全署
建立日期:2022-06-23
更新日期:2026-02-13
各機關應依本身執行情形各自於系統中填報辦理情形,惟考量部分機關人力問題,其上級機關、監督機關或上級政府得協助辦理資料填報作業;前揭填報內容仍應以各該機關之實際執行情形為準,並應分別填報,不可整併或彙整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