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主管機關辦理調度支援時,是否須經事發機關或支援機關同意?
依據公務機關所屬人員辦理資通安全事項作業辦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主管機關辦理支援調度不須事發或支援機關同意,惟應事先徵詢事件發生機關及支援機關之意見。
發布單位:資通安全署
建立日期:2026-03-03
更新日期:2026-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