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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公務機關資安稽核概況報告

本院為協助各機關強化資通安全(以下稱資安)防護工作之完整性及有效性,並透過持續改善提升資安防護水準,本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於網際防護體系下設「資通安全防護組」,自90年起每年選定重要機關辦理資安外部稽核,另資通安全管理法(以下稱資安法)已於108年正式施行,明定公務機關應稽核其所屬或監督機關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本院爰依前述規定辦理108年公務機關資安稽核,並依同法第5條規定,公布「108年度公務機關資安稽核概況報告」(以下稱本報告),並送立法院備查。

本報告針對受稽機關之資通安全稽核結果提出應改善事項,供其據以持續精進各項資安防護措施,降低資安風險,本院並從中提出共同發現事項,作為持續精進各級公務機關資安防護作為之準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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