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清單及資通安全專業證照認可審查作業流程
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第11條規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列A級、B級及C級機關應分別配置至少4名、2名及1名資安專職(責)人員,各自持有1張以上資通安全專業證照,並持續維持資安證照有效性。
本署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清單及資通安全專業證照認可審查流程,係適用於資通安全管理法納管機關之資通安全專職(責)人員,為持續完善上開事項,爰由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持續邀集相關學者專家共同檢視更新。
各機關如有新增資通安全專業證照建議,請依資通安全專業證照認可審查作業流程辦理。
發布單位:資通安全署
建立日期:2022-03-15
更新日期:2025-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