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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清單及資通安全專業證照認可審查作業流程

依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第11條規定,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列A級、B級及C級機關應分別配置至少4名、2名及1名資安專職(責)人員,各自持有1張以上資通安全專業證照,並持續維持資安證照有效性。

本署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清單及資通安全專業證照認可審查流程,係適用於資通安全管理法納管機關之資通安全專職(責)人員,為持續完善上開事項,爰由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持續邀集相關學者專家共同檢視更新。

各機關如有新增資通安全專業證照建議,請依資通安全專業證照認可審查作業流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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