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網站顏色切換 深色模式
進階搜尋
關閉搜尋
:::

資訊處理職系專長訓練專區


最新消息 | 關於本計畫 | 會議活動歷程 | 團隊成員聯絡資訊 | 常見問題及相關規定
 
  • 最新消息

    類別 內容 連結 時間
    課程 113年度第1階段開課資料(持續更新,最後更新日期:113/12/26) 連結 113-12-26
    課程 113年度資安職能訓練課程 連結 113-12-26
    計畫 「政府資安人力職能轉換訓練計畫」說明資料 連結 113-12-26


     
  • 關於本計畫

    • 一、「政府資安人力職能轉換訓練計畫」說明

      目標及對象

      目標及對象
      目標及對象

      為紓解資安人力成長需求,協助政府機關擴大取才管道,本署訂定「政府資安人力職能轉換訓練計畫」(以下稱本計畫),據以辦理資訊處理職系專長訓練,協助非資訊處理職系且具意願之現職公務人員,取得該職系資格及資安專長,後續優先投入資安工作,以快速補足公務機關資安專職人力需求。

      整體規劃

      整體規劃
      整體規劃
      • 1.參訓人員基本資格:

        對象為現職(正職)公務人員,目前職務歸列非「資訊處理職系、測量製圖職系、電機工程職系」(後二者可直接調任資訊處理職系),且有意願取得資訊處理職系資格者。

      • 2.轉職系規定:

        依據《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第5條、第6條及第7條規定,於最近10年內在大學系所修習與擬調任職務職系性質相近之科目20學分以上、或5年內接受性質相近程度相當之教育訓練結業,其專業課程累積達360小時以上,成績優良有證明文件,得認具擬調任該職系專長

      • 3.課程配當:
        課程配當
        課程配當
      • 4.班別定義:

        分為全修班與選修班,定義如下:

        各班別定義
        類別 內容
        全修班 規劃資訊及資安相關完整20學分課程,以高考專業科目(資訊處理、資通安全)或資訊相關課程之學分班為主,並需修習2門資安職能訓練課程,包含必修之「資通安全概論」,以及選修1門資安職能訓練專業科目。
        選修班 學員已取得有效期內之部分學分,規劃資訊或資安相關學分課程供選修學習,惟仍需修習1門資安職能訓練課程「資通安全概論」。
      • 5.資安職能訓練課程:

        同科目班次出席率達五分之四以上,始得參加受訓科目之評量,通過評量者授予受訓科目之資通安全職能訓練證書。

        資安職能訓練課程科目清單,請於本署官網(https://www.acs.gov.tw/)資安法規專區項下「資安職能訓練證書清單」專區查閱。

      開課時間

      預計自113年12月起至114年底,開課時間以公餘時間為原則(平日晚間與周六日,不計例假日),並分梯次公告開課資訊。

      注意事項

      本計畫說明如有未盡事宜,本署與委託之計畫專案辦公室保留修訂公布及解釋之權利。

    • 二、訓練費用

       

      本計畫由參訓學員先行自付訓練費用(以下簡稱自付額)予開課學校,並得於達成以下完訓條件並提出申請後核給相關費用,說明如下:

      • 1.完成全修或選修班後,得退回自付額80%。
      • 2.取得資安職能訓練證書後,再退回自付額15%。
      • 3.於完訓後15個月內投入資安工作,由參訓學員提出書面佐證並經本署審查通過後,再退回自付額5%。


     
  • 會議活動歷程

    • 113年12月6日開課計劃說明會

      113年線上說明會於12/06(五)上午10:00辦理, 共計邀請8間開課大專院校進行開課計畫內容 說明,並於會後提供相關問答紀錄。



     
  • 團隊成員聯絡資訊

    政府資安人力職能轉換訓練計畫 專案辦公室

    • (1)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 (2)聯絡電話:02-2380-8714、02-2380-8621
    • (3)LINE官方帳號:@561cxpqd
    • (4)聯絡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7:00(午休時間為12:00-13:30)


     
  • 常見問題及相關規定:

    (持續更新,最後更新日期:113/12/26)
    學員資格 | 學分認列 | 請款 | 課程 | 報名 | 其他
     

    學員資格

    類別 內容
    學員資格 1 Q: 請問111年新進的人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
    A:符合本計畫說明第四點薦派資格者,具薦派資格。
    學員資格 2 Q:請問報名資格有無限制官職等?
    A:無限制官職等,符合本計畫說明第四點薦派資格者,具薦派資格。

    學分認列

    類別 內容
    學分認列 1 Q:請問資通安全概論的1學分是否可被認列?
    A:目前該1學分原則先以18小時方式認列。(因受限於「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 10 條:推廣教育每一學分,至少應修讀十八小時,學校並不得以短期密集授課方式進行。

    請款

    類別 內容
    請款 1 Q:請問〈完成規定課程,退回訓練費用80%〉,是依據課程核給? 還是需20學分全部完訓才能核給?
    A:原則需完整修完20學分或選修班,以專區上公告說明為原則,但114年第二季起可每月提供完訓證明申請核給。
    請款 2 Q:請問先自付學費,最後退回自付額5%的部分,如果因非人為因素無法轉換到資訊相關單位 (例如在台北工作,但台北沒有職缺),這部分該如何處理? 有可能降調嗎?
    A:於完訓後15個月內投入資安工作,由參訓學員提出書面佐證(主管認可)並經本署審查通過後,即可退還5%,無涉升調職等或降調職等。
    請款 3 Q:請問學分班、職訓班都一定要完整(全部)修完才能申請補助嗎(例如修過其他相關課程且有證書,可否抵銷)?
    A:原則上「全修班」需完成20學分才能申請補助,「選修班」完成所缺部分學分即能提出申請。
    請款 4 Q:請問薦派與自由報名有何差異?
    A:薦派跟自由報名的主要差異在上述補助 (薦派優先補助)。
    請款 5 Q:如果在此專案計劃之前已經取得資安職能訓練證書,例如資通安全概論,是否符合訓練費用第二點:退回自付額15%?
    A:1.在「政府資安人力職能轉換訓練計畫」期間,參加「資通安全概論」課程完訓並通過評量取得證書者,即符合 退回自付額15%),只需再修一門資安職能選修1學分。 2.若非於上述計畫期間取得「資通安全概論」職能證書者,則不符合補助資格,但可認列學分(不需再修核心1學分),只需再修一門資安職能選修1學分。
    請款 6 Q:請問自行報名有無補助?應向誰報名?
    A:本案原則以經機關薦派者優先,並由專案辦公室登記後通知參訓。後續將視預算額度,評估是否開放自行報名,具意願者可先將資料寄專案辦公室信箱:[email protected]
    請款 7 Q:請問參訓完成後,應向誰申請核給(補助)訓練費用?
    A:學員需經PMO通知參訓並登錄在案(含學分數以估算核給金額),俟完訓後自行向資安署專案辦公室請款(請款事宜預計於114年第二季啟動,並公告於專區網站)。

    課程

    類別 內容
    課程 1 Q:請問學校公布的課程資訊,如果還沒有課程代碼,表格該如何填寫?
    A:若無代碼可不填,請先填課程名稱。後續開課資訊將持續更新並公告於「資訊處理職系專長訓練專區」→ 二、各校開設課程清單/課程表 https://moda.gov.tw/ACS/operations/talents/1575
    課程 2 Q:上課時間為晚上以及周末(原則),請問有無例外?
    A:原則本案要求學校以公餘時間開課。除部分職能訓練班會利用到平日。
    課程 3 Q:請問課程表尚未完全公布,未來是否會繼續公布開課資訊?
    A:後續開課資訊將持續更新並公告於「資訊處理職系專長訓練專區」→ 二、各校開設課程清單/課程表 https://moda.gov.tw/ACS/operations/talents/1575
    課程 4 Q:請問報名課程時,上課學校需要先填嗎?
    A:請學員先自行填寫學校及課程名稱。

    報名

    類別 內容
    報名 1 Q:請問上課學校是否要自己查詢,是否會協助分配?
    A:學員需經PMO通知參訓並登錄在案(含學分數以估算核給金額),參考專區網頁課表逕自向學校報名。可參考各校開課資訊;後續開課梯次將持續更新並公告於「資訊處理職系專長訓練專區」→ 二、各校開設課程清單/課程表 https://moda.gov.tw/ACS/operations/talents/1575
    報名 2 Q:請問資安職能證書是由哪個單位核發?
    A:資安職能證書由資安署發放。

    其他

    類別 內容
    其他 1 Q:請問參與課程期間可否請公假?
    A:原則本案要求學校以公餘時間開課。除部分職能訓練班會利用到平日。因本訓練屬機關薦派參訓,建議機關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4條第六款核予公假。
    其他 2 Q:請問目前人事編制有無資訊處理職缺?
    A:已於「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第42次委員會議」向各機關資安長宣導盤點相關職缺,鼓勵機關內非資訊處理職系之公務員參與專長訓練課程,並適時放寬機關徵聘資安人員條件,提升機關資安處理量能。 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政府資安人力職能轉換訓練計畫」旨在推動協調大專院校開設符合現職公務人員轉任資訊處理職系資格之進修課程;關於職缺,建議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返回頁面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