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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4年7月2日奇O系統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7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2項及第50條規定裁處公司及代表人罰鍰各新臺幣26萬元並令限期改正。
  2. 113年12月27日歐O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7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2項及第50條規定裁處公司及代表人罰鍰各新臺幣25萬元並令限期改正。
  3. 113年10月18日晧O事業有限公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7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2項及第50條規定裁處公司及代表人罰鍰各新臺幣2萬元並令限期改正。
  4. 113年6月18日亞O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7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2項及第50條規定裁處公司及代表人罰鍰各新臺幣2萬元整。
  5. 112年12月26日群O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7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2項及第50條規定裁處公司及代表人罰鍰各新臺幣2萬元整並令限期改正。
  6. 112年5月19日微O數位時代股份有限公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7條規定,依同法第48條規定令公司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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