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服務業
(1)依據113年4月1日產經字第1134000242號函,廢止揚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
(2)依據113年7月9日產經字第1130005249號函,廢止數支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
(3)依據113年9月24日產經字第1130007202號函,廢止和雲行動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
(4)依據113年10月17日產經字第1130007797號函,廢止街口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
(5)依據113年11月29日產經字第1130009270號函,廢止易沛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
(6)依據113年12月17日產經字第1130010215號函,廢止金鑫資訊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
(7)依據114年2月17日數授產經字第1140001054號函,廢止拍拍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
(8)依據114年2月18日數授產經字第11400001751號函,廢止商店街市集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
(9)依據114年2月18日數授產經字第11400001753號函,廢止台灣愛露營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
(10)依據114年2月18日數授產經字第11400001755號函,廢止普匯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
(11)依據114年2月20日數授產經字第1140001310號函,廢止國聲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
(12)依據114年3月13日數授產經字第1140002116號函,廢止旺沛大數位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並裁罰新臺幣60萬元
(13)依據114年3月14日數授產經字第1140002111號函,廢止全網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
(14)依據114年4月7日數授產經字第1140001534號函,廢止金果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
(15)依據114年5月13日數授產經字第1144000417號函,廢止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
(16)依據114年6月3日數授產經字第1140002358號裁處書,處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17)依據114年6月5日數授產經字第1144000523號裁處書,處台灣里國際有限公司新臺幣30萬元罰鍰
(2)依據113年7月9日產經字第1130005249號函,廢止數支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
(3)依據113年9月24日產經字第1130007202號函,廢止和雲行動服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
(4)依據113年10月17日產經字第1130007797號函,廢止街口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
(5)依據113年11月29日產經字第1130009270號函,廢止易沛網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
(6)依據113年12月17日產經字第1130010215號函,廢止金鑫資訊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
(7)依據114年2月17日數授產經字第1140001054號函,廢止拍拍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
(8)依據114年2月18日數授產經字第11400001751號函,廢止商店街市集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
(9)依據114年2月18日數授產經字第11400001753號函,廢止台灣愛露營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
(10)依據114年2月18日數授產經字第11400001755號函,廢止普匯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
(11)依據114年2月20日數授產經字第1140001310號函,廢止國聲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
(12)依據114年3月13日數授產經字第1140002116號函,廢止旺沛大數位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並裁罰新臺幣60萬元
(13)依據114年3月14日數授產經字第1140002111號函,廢止全網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
(14)依據114年4月7日數授產經字第1140001534號函,廢止金果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
(15)依據114年5月13日數授產經字第1144000417號函,廢止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
(16)依據114年6月3日數授產經字第1140002358號裁處書,處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17)依據114年6月5日數授產經字第1144000523號裁處書,處台灣里國際有限公司新臺幣3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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