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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各機關如有因組織或業務調整致須變更原資通安全責任等級,或新設機關之情形,其上級機關應於多久內提報該機關之資通安全責任等級或解除納管?

機關如有下列情形,其上級機關應於1個月內,依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第3條第6項辦理等級異動作業:

  1. 機關裁撤(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生效日起)。
  2. 機關因組織或業務調整(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生效日起)。
  3. 成立籌備處(自籌備處組織規程發布日起)。
  4. 新設機關(自組織法施行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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