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有關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附表一、附表三應辦事項規定,A、B級公務機關於初次受核定或等級變更後之1年內,應完成威脅偵測機制建置,並持續維運及依主管機關指定之方式提交監控管理資料,其提交方式為何?
請各機關依國家資通安全研究院網站「國家資安聯防監控中心(N-SOC)」專區公告之「政府領域聯防監控作業規範」辦理提交,並即時回傳「資安監控單」及「情資分析單」,另於每個月5號前回傳上個月的「監控設備狀況單」。(網址:https://www.nics.nat.gov.tw/core_business/cybersecurity_defense/N-SOC/)
發布單位:資通安全署
建立日期:2023-11-30
更新日期:202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