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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資通安全通報應變作業綱要(修正版)(已於108年3月5日停止適用)

本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以下簡稱本會報)為掌握我國政府機關及公民營事業機構資安事件,迅速雙向通報及緊急應變處置,於98年2月5日頒布「國家資通安全通報應變作業綱要」(以下簡稱通報應變作業綱要),嗣為強化通報應變能力,並因應內外部環境情勢之變化,期間多次修正通報應變作業綱要。

本次修正於105年8月24日分行,並自105年8月1日生效,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國家資通安全通報應變作業綱要及修正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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