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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廢止「特殊電信號碼使用費收費標準」

數位發展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5 月 9 日

發文字號:數位資源字第 1136000840 號
 

主旨:預告廢止「特殊電信號碼使用費收費標準」。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 一、廢止機關:數位發展部。
  •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
  • 三、原條文及廢止理由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moda.gov.tw)。
  • 四、考量係配合電信法及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廢止作業,爰預告 30 日。
  •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 30 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一)承辦單位:數位發展部資源管理司。
    • (二)地址:100057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 143 號。
    • (三)聯絡人:吳專員
    • (四)電話:(02)2380-0753。
    •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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