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派駐勞工內部申訴管道
本部派駐勞工內部申訴管道
一、本管道受理對象:委外勞務承攬之機電、保全、駕駛、清潔、文書及事務人員
二、申訴流程
(一)派駐勞工如有權益受損情形發生。
(二)請檢附具體事證。
(三)向本部秘書處(申訴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或紙本遞送至秘書處)提起申訴,以利陳報。
三、注意事項
(一)派駐勞工申訴時需載明申訴內容、姓名、聯絡方式。
(二)受理申訴案後30日內儘速回復派駐勞工。
備註:職場性騷擾、霸凌等申訴案件,申訴信箱:[email protected];申訴專線:02-23800630。
相關檔案
發布單位:資訊處
建立日期:2025-08-13
更新日期:2025-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