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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派駐勞工內部申訴管道

本部派駐勞工內部申訴管道

一、本管道受理對象:委外勞務承攬之機電、保全、駕駛、清潔、文書及事務人員

二、申訴流程

(一)派駐勞工如有權益受損情形發生。

(二)請檢附具體事證。

(三)向本部秘書處(申訴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或紙本遞送至秘書處)提起申訴,以利陳報。

三、注意事項

(一)派駐勞工申訴時需載明申訴內容、姓名、聯絡方式。

(二)受理申訴案後30日內儘速回復派駐勞工。

備註:職場性騷擾、霸凌等申訴案件,申訴信箱:[email protected];申訴專線:02-238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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