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電信事業申請衛星固定通信用無線電頻率核配有關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14日
發文字號:數位資源字第1126001229號
主旨:修正「電信事業申請衛星固定通信用無線電頻率核配有關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電信管理法第五十四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修正「電信事業申請衛星固定通信用無線電頻率核配有關事項」(如附件)。
發布單位:資源管理司
建立日期:2023-07-14
更新日期:2023-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