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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提出政府版的「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議價法草案」?

各國對相關議題的處理機制各有不同,現階段我國不排除任何可行機制。基於2022年10月行政院召開的跨部會協調小組會議決議,數位發展部為此議題主責機關,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文化部等相關部會合作,邀集多方利害關係人召開平等對談會議,協助各方進行交流,並已於今(111)年12月完成召開4場大型跨境數位平台與新聞業的對話。

這4場會議分別於12月2日、6日、9日與16日舉行,由數位部邀請大型跨境數位平台Google與Meta各派代表出席其中兩場會議,分別與文化部主管的新聞媒體業者(臺北市雜誌商業同業公會和臺北市報業商業同業公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的電視新聞媒體業者(中華民國電視學會和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進行對話。

每場對話會議雙方都有具體的共識,特別是雙方都認同,健全的新聞報導環境,有助於民主社會的發展。有的數位平台方表示,致力於協助進行平台上的事實查核等工作;有的數位平台業者跟新聞媒體公會之間,藉由對話平台另外建立直接溝通對話的機制,說明具體方案。數位部將彙整四場對話的立場與訴求,交由政委吳政忠主導的跨部會會議討論。

未來,數位部將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與文化部、通傳會及公平會等,進行更緊密的合作,以協助我國新聞媒體的數位轉型與永續營運。如果社會共識需要立法,數位部責無旁貸將擔任相關法案的主管機關,但數位部不會變成判斷新聞業與否或是新聞業本身的主管機關。

在短期目標上,數位部將協助雙方持續對話機制,或是建立分潤機制,以及兩個平台關注的即時事實查核機制等。中期是協調各部會職權與法規調適,並不排除提出立法草案。長期而言,若立法院有通過相關法案,將致力於執行層面與相關配套等措施。

4場次對話會議的數位平台與新聞業共識與訴求如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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