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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安法修法將美國列為危害國家而非中國為不實訊息

數位發展部表示,對於台灣基進黨今日表示數位部對資安法修法將美國列為「危害國家」而非中國,這是不實訊息,特此澄清。

數位部強調,資安法修法草案擬將「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的行政原則入法,新增「公務機關不得採購及使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只要是「危害」我國資通安全的產品皆不得採購與使用。並沒有將美國列為「危害國家」而非中國一事。

同時,行政院109年12月時就已經發函中央及地方公務機關說明包含,公務用之資通訊產品不得使用大陸廠牌,並就已使用或採購之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列冊管理,且不得與公務環境介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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