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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發展部規劃同仁申請遠距辦公 今年11月起至112年底試辦

數位發展部規劃從今年11月起試辦遠距辦公方案,同仁若因業務推動需要,或者其他因素,如家人遇有緊急或重大特殊狀況需要照顧等情形,可以申請遠距辦公,預計將試辦至112年底,之後將視成效檢討後續施行方式。

數位部今(25)日舉行第2次部務會議,人事處在會中向唐鳳部長報告「遠距辦公試辦方案規劃情形」。

數位部表示,為因應全球數位發展快速變遷,善用資訊技術及人力資源,強化公部門應變能力,以及促進工作與家庭生活平衡,建立友善家庭職場環境,提出數位部本部遠距辦公試辦方案規劃。

初期試辦,以業務性質適宜、員工本人或家人(配偶、父母、子女)遇有緊急或重大特殊照護需求等情形,經過申請認定可以於適當場所(含員工住所)處理公務亦具效益者,可提出申請。

申請遠距辦公的員工,也須配合資安規定,應使用符合本部規定的電腦設備或配發筆電,並於辦公時間內保持手機、通訊軟體等即時聯繫通訊管道暢通。此外,差勤管理以網路登入差勤系統打卡,以及逐日填報工作日誌,定期陳報單位主管。

遠距辦公的同仁,受單位主管督導,落實遠距辦公差勤管理事項,如有違反辦公紀律,便立即停止遠距辦公,返回所屬單位。

另外,在數位產業署與資通安全署部分,因差勤管理屬各機關權責,產業署將參酌數位部本部的試辦方案,自行依業務屬性評估調整規劃核定;資安署則因資安業務屬性特殊,宜由該署另行評估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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